马永华简介
马永华,女,1977年5月生,讲师。2000年7月本科毕业于烟台大学法律系,2003年7月毕业于山东大学法学院法学理论专业。2003年7月至2004年5月,山东公安专科学校法律系。2004年5月至今,山东警察学院法律部。主要讲授《法理学》、《宪法学》两门课程。荣获山东警察学院第三届教学竞赛二等奖。